两年4次更名、12人参保!“偷跑”赴美上市的“中国粮投”是什么来头?
日期:2026-04-29 17:23:33  来源:新京报

擅自赴美IPO被查,中国粮投上市当天即告停牌。这是中国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未按规定擅自境外上市案件。

据黑龙江证监局披露,2025年10月1日,中国粮投在未完成境内运营实体中能粮科的境外上市备案程序情况下,通过De-SPAC并购交易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间接上市。跨境监管介入后,中国粮投上市当天即告停牌,黑龙江证监局拟对中能粮科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备案的主管人员蒋振军处以150万元罚款。

业内人士指出,“De-SPAC是一种与空壳公司合并的上市模式。”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中能粮科成立两年多频繁更名,股权变更后,备案信息从“投资与资产管理”变更为“生物技术推广服务”,且在2024年仅12人参保。

两年四易其名中能粮科由香港壳公司全资控股

“中能粮科”是一家注册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的民营企业,虽与“中粮集团”名称相近,但无实质关联。

工商资料显示,黑龙江中能粮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能粮科”)成立于2023年8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等,由香港壳公司中国粮投100%持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姜丽,财务负责人王飞飞,监事乔志超。

根据企查查,姜丽除了在中能粮科任职,还曾经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爱你宝贝专业儿童照相馆,在北京一杯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两家公司现均已注销。

除中能粮科,乔志超还担任黑龙江蓓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睿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监事。乔志超曾经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炫彩女装店,投资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绿视点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并任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目前三家公司均已注销。

中能粮科工商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中能粮科曾多次变更公司名称,并新增经营范围。2024年1月,公司从“黑龙江省中康农粮有限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中康农粮投有限公司”,当年5月,又更名为“黑龙江中康粮投科技有限公司”。

当月,公司其他事项备案事项从“投资与资产管理”变更为“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股东由海南全粮粮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Zhong Liang Tou Holdings Limited,市场主体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中能粮科变更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2024年11月,公司名称再次变更为“黑龙江中康粮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变更为“黑龙江中能粮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能粮科旗下有四家全资子公司,均成立于2024年,分别是哈尔滨农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蓓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康粮科创有限公司、珠海粮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间接投资了厦门小央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

企查查显示,中能粮科人员规模少于50人,2024年参保人数仅12人,旗下四家子公司人员规模也均较小,少于50人。其中,哈尔滨农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参保人数仅3人。

中能粮科2024年参保人数仅12人。企查查截图

首例未备案即赴美上市案:跨境监管介入上市当天停牌

4月24日,黑龙江证监局对黑龙江中能粮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中介机构广东信宇律师事务所(简称广东信宇)等相关主体境外上市备案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该案是《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3〕43号,简称《试行办法》)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未按规定履行境外上市备案程序擅自境外上市的案件。

2024年12月21日,ZhongGuoLiangTouGroupLimited(中国粮投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粮科科技创新生物(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粮投”)委托其境内运营实体中能粮科,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拟通过De-SPAC并购交易实现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间接上市的备案报告》。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6日接收其备案材料,并提出补充材料要求。

然而,2025年10月1日,在未完成境外上市备案程序的情况下,中国粮投通过与特殊目的并购公司合并交易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证监会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根据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安排向美监管部门及交易所通报了有关信息,中国粮投上市当天即被停牌。

经查,中能粮科未按规定履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程序,擅自进行境外发行上市活动,涉嫌违反《试行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拟对中能粮科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备案的主管人员蒋振军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广东信宇律师事务所处以50万元罚款,对提供法律意见的律师李华斌处以20万元罚款。

“中能粮科案”警示:De-SPAC虽快,备案红线不可逾越

“De-SPAC是一种与空壳公司合并的上市模式,比IPO节省大量申请审核与路演募资的时间,与传统借壳相比更安全、不需要处理壳公司的资产或潜在风险。”香颂资本董事沈萌指出。

针对中能粮科成立时间短、频繁更名情况,沈萌认为,De-SPAC对拟合并企业的要求不复杂,即使进行包装调整,也无法蒙蔽投资者,没必要频繁变身,但不排除是为了更便于通过证监会备案。

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方面,监管也曾制定明确规定。2023年,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境外发行上市的境内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报送备案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有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股东信息等情况。

“任何海外上市都必须先进行前置的证监会备案,与所处行业等因素无关。”沈萌也指出,为了尽快完成上市,中能粮科在备案流程尚未完成、监管仍在补材料阶段,依然赴美上市,本次处罚也是在警告其他企业,不要忽视监管威慑。

同在4月24日晚间,证监会披露关于DSC Holdings Ltd.(大搜车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通知书称,该公司通过境内运营实体浙江大搜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收悉。该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91亿股普通股并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DSC Holdings Ltd.(大搜车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官网截图

根据通知书,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该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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